建行吉林市分行因“貸后管理不到位”等,被罰2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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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 : 情書大全
發布 : 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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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網站消息,近日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分行(以下簡稱“建行吉林市分行”),因“貸后管理不到位,流動資金貸款用于償還本行貸款”等,被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吉林監管分局罰款25萬元。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吉林監管分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吉市金罰決字〔2024〕6號)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吉市金罰決字〔2024〕6號被處罰當事人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分行主要違法違規事實貸后管理不到位,流動資金貸款用于償還本行貸款。行政處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條、第四十六條及相關審慎經營規則。行政處罰決定罰款25萬元。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名稱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吉林監管分局作出處罰決定的日期2024年1月4日數據來源: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